燃气蒸汽发生器的水处理问题
在实施水处理时应该综合考虑燃气蒸汽发生器、燃气蒸汽发生器水以及当地的情况。对于那些蒸发量较小且蒸汽压力较小的钢壳式燃气蒸汽发生器,要尽量进行燃气蒸汽发生器外化学处理的方法,并且要尽量配有相应的除氧设备,来进行除氧处理;对于那些蒸发量较大且蒸汽压力也较大的燃气蒸汽发生器要给予燃气蒸汽发生器外化学处理,而且一定要安装相应的除氧仪器设备;对于天然水中含有较多杂质的情况应该采用沉淀或者过滤等措施给予有效的处理,以及时、高效的实现燃气蒸汽发生器水处理;
对于燃气蒸汽发生器水处理的方法不当:要重新调整燃气蒸汽发生器水的处理方式,对于新技术的使用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要上报给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备案,方可在指定的燃气蒸汽发生器上进行新技术的处理。如果燃气蒸汽发生器水处理得到了很好的结果,那么经由上级部门技术鉴定合格后给予推广,以便能够保证燃气蒸汽发生器能够安全使用;才能够减少燃气蒸汽发生器结垢、腐蚀发生的几率。
燃气蒸汽发生器水的PH应该调整的范围:一般燃气蒸汽发生器水的PH值要保持在10-12之间,如果燃气蒸汽发生器水的硬度过大则应该适当的补充纯碱以升高其PH值至合适的范围;
对于燃气蒸汽发生器水处理设备不合格: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比如在使用树脂交换剂时要采用燃气蒸汽发生器外化学处理的方法,对于发生树脂铁中毒的情况要根据相应的情况合理分析,找出发生原因并且研究出适宜的方案对树脂进行复苏处理,并且要做好定期防腐、检查工作;
对于燃气蒸汽发生器水质化验管理不明确的情况:首先要从加强燃气蒸汽发生器水质的处理工作,部门领导要充分意识到在燃气蒸汽发生器安全、持久运行过程中燃气蒸汽发生器水处理的重要性,同时还要将燃气蒸汽发生器水处理纳入到常规管理中,并且对于水质处理人员以及燃气蒸汽发生器管理人员要给予定期的培训和考核